上海市安裝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曹曉程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獲悉上海市安裝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及其應用方法獲國家發明授權專利權,本發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9897518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9-23發布的發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明授權的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為:202510271515.3,技術領域涉及:B23D21/00;該發明授權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及其應用方法是由曹曉程;馮強;朱杰克;湯毅;計豪豐;劉瀟晗;潘國忠;鄧國華;駱志偉;趙志軍設計研發完成,并于2025-03-08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及其應用方法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及其應用方法,其中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用于對矩形的復合風管板材進行切割,包括操作平臺、側壓機構、壓制切割機構和控制系統;操作平臺采用矩形框架,矩形框架的底部通過支撐底座設置于平面上,提供放置和切割復合風管材料的工作平臺;側壓機構設置在操作平臺的短邊一側,用于壓制復合風管材料的一側邊,防止復合風管材料在切割時發生位移;壓制切割機構通過位移機構設置在操作平臺的兩條長邊之間,并與操作平臺的短邊平行;操作平臺長邊的長度為壓制切割機構的最大可位移范圍,操作平臺短邊的長度為壓制切割機構的最大可切割范圍,通過控制系統控制壓制切割機構切割復合風管材料。
本發明授權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及其應用方法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復合風管自動化切割開槽裝置,用于對矩形的復合風管材料(7)進行切割,其特征在于,包括操作平臺(1)、側壓機構(2)、壓制切割機構(3)和控制系統(6); 所述操作平臺(1)采用矩形框架,所述矩形框架的底部通過支撐底座(4)設置于平面上,提供放置和切割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的工作平臺; 所述側壓機構(2)設置在所述操作平臺(1)的短邊一側,用于壓制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的一側邊,防止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在切割時發生位移; 所述壓制切割機構(3)通過位移機構設置在所述操作平臺(1)的兩條長邊之間,并與所述操作平臺(1)的短邊平行; 所述操作平臺(1)長邊的長度為所述壓制切割機構(3)的可最大位移范圍,所述操作平臺(1)短邊的長度為所述壓制切割機構(3)的可最大切割范圍,通過所述控制系統(6)控制所述壓制切割機構(3)切割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 其中,所述壓制切割機構(3)包括壓制組件(3-1)和切割組件(3-2);所述切割組件(3-2)的一側面設有至少三組縱向導軌(3-1-4),所述壓制組件(3-1)的一側面通過滑塊與所述縱向導軌(3-1-4)滑動連接,實現壓制組件(3-1)的導向升降; 所述壓制組件(3-1)包括壓制架(3-1-1)、手柄(3-1-2)、手柄轉動座(3-1-3)、弧形孔(3-1-5)和壓板(3-1-7); 所述壓制架(3-1-1)的底部設有壓板(3-1-7)用于增加壓制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的面積; 所述壓制架(3-1-1)上設有弧形孔(3-1-5),所述手柄(3-1-2)通過導向軸設置在所述弧形孔(3-1-5)內,所述手柄(3-1-2)的一端通過手柄轉動座(3-1-3)與所述壓板(3-1-7)連接;利用所述導向軸在弧形孔(3-1-5)內的滑動范圍,帶動所述手柄(3-1-2)連接的壓板(3-1-7)在該滑動范圍內實現升降,從而壓緊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或松開所述復合風管材料(7); 所述切割組件(3-2)包括切割架(3-2-1)、滾珠絲桿(3-2-2)、橫向導軌(3-2-3)、切割刀組(3-2-4)和伺服電機(3-2-7); 所述切割架(3-2-1)的兩端通過位移安裝架(3-3)滑動設置在所述操作平臺(1)上; 所述伺服電機(3-2-7)設置在所述切割架(3-2-1)的一側,所述伺服電機(3-2-7)的輸出軸連接所述滾珠絲桿(3-2-2)用于提供驅動,所述橫向導軌(3-2-3)設置在所述滾珠絲桿(3-2-2)的上方,所述切割刀組(3-2-4)通過滾珠螺母(3-2-5)位移設置在所述滾珠絲桿(3-2-2)上,實現直線位移切割操作;所述切割刀組(3-2-4)通過橫向滑塊(3-2-6)連接所述橫向導軌(3-2-3)實現輔助導向位移。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上海市安裝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200120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北路1430號;或者聯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據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據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