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陽光索具有限公司薛長桂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jiān)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獲悉泰興市陽光索具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防斷裂的吊裝用高強度索具鋼繩獲國家發(fā)明授權專利權,本發(fā)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20576212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9-26發(fā)布的發(fā)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fā)明授權的專利申請?zhí)?專利號為:202511087532.8,技術領域涉及:F16G11/02;該發(fā)明授權一種防斷裂的吊裝用高強度索具鋼繩是由薛長桂;陳梅設計研發(fā)完成,并于2025-08-05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防斷裂的吊裝用高強度索具鋼繩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fā)明公開涉及起重吊具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防斷裂的吊裝用高強度索具鋼繩,包括吊裝鋼繩、內維護組件和拼合組件,吊裝鋼繩一側套接設有鋼繩索具,鋼繩索具包括第一連接套和第二連接套,吊裝鋼繩貫穿第一連接套換個第二連接套并圍設有掛接環(huán),且掛接環(huán)內設有雞心環(huán),吊裝鋼繩包括中心維護管和若干纏繞繩股,通過在吊裝鋼繩內設置內維護組件,在確保吊裝鋼繩的支撐強度同時,可通過內維護組件設置的油霧噴孔,通過高壓氣流對吊裝鋼繩內部補充潤滑油,提高吊裝鋼繩在使用時的潤滑維護效率和質量,然后通過拼合組件,在吊裝鋼繩設置掛接環(huán)時,降低操作難度,同時在安裝和后期維護更換雞心環(huán)時,可提高維護效率,操作省心省力。
本發(fā)明授權一種防斷裂的吊裝用高強度索具鋼繩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防斷裂的吊裝用高強度索具鋼繩,其特征在于,包括: 吊裝鋼繩(1),所述吊裝鋼繩(1)一側套接設有鋼繩索具(6),鋼繩索具(6)包括第一連接套(29)和第二連接套(30),吊裝鋼繩(1)貫穿第一連接套(29)和第二連接套(30)并圍設有掛接環(huán),且掛接環(huán)內設有雞心環(huán)(7); 內維護組件,所述吊裝鋼繩(1)包括中心維護管(3)和若干纏繞繩股(2),若干纏繞繩股(2)為纏繞設置,中心維護管(3)設于若干纏繞繩股(2)的中心; 拼合組件,所述拼合組件設于吊裝鋼繩(1)貫穿第二連接套(30)的一側,拼合組件包括第一組合管(11)、第二組合管(12)和合攏套管(19); 所述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的相對一側分別設有若干第一對接槽(13)和若干第一對接銷(14),若干第一對接銷(14)分別插接若干第一對接槽(13)內,當?shù)谝粚愉N(14)插接第一對接槽(13)內時,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組成圓管結構,且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組成的圓管套接吊裝鋼繩(1); 所述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靠近雞心環(huán)(7)的一側均設有約束端頭(15),兩個約束端頭(15)的相對一側均設有兩個螺栓連接耳,且兩個約束端頭(15)通過四個螺栓連接耳組合連接設有兩個固定螺栓(16); 所述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遠離約束端頭(15)的一端均開設有弧形組合槽(17),兩個弧形組合槽(17)內均設有弧形組合板(18),兩個弧形組合槽(17)和兩個弧形組合板(18)均分別組成環(huán)形結構,兩個弧形組合板(18)組成的環(huán)形結構一端為錐形結構設置; 所述合攏套管(19)的內徑等于兩個弧形組合板(18)組成的環(huán)形結構直徑,合攏套管(19)的內周側一端設有錐形導槽(20),且合攏套管(19)套接兩個弧形組合板(18)設置; 所述弧形組合槽(17)內一側均開設有第一組合螺紋(21),當合攏套管(19)套接兩個弧形組合板(18)時,約束螺紋片(22)通過螺紋插接弧形組合槽(17)內并與第一組合螺紋(21)相連接,約束螺紋片(22)的一端與合攏套管(19)相抵接,且合攏套管(19)與約束螺紋片(22)相接觸的一側面設有防滑紋(23); 所述第二連接套(30)內貫穿開設有活動套槽(10),第二連接套(30)通過活動套槽(10)套接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組成的圓管,且第一組合管(11)和第二組合管(12)套接吊裝鋼繩(1)的一側均設有咬合紋(24)。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lián)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泰興市陽光索具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225400 江蘇省泰州市泰興市宣堡鎮(zhèn)工業(yè)集聚區(qū)3號;或者聯(lián)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lián)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jù)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shù)據(jù)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shù)據(jù)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fā)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yè)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jù)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