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俞振興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獲悉浙江華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鋰電池生產加工用智能型廢氣處理設備獲國家發明授權專利權,本發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9327255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9-09發布的發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明授權的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為:202411632849.0,技術領域涉及:B01D53/78;該發明授權一種鋰電池生產加工用智能型廢氣處理設備是由俞振興;沈魯葉;俞斌;沈狄;鐘波;俞迪軍;朱文杰;薛長德設計研發完成,并于2024-11-15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鋰電池生產加工用智能型廢氣處理設備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明涉及廢氣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鋰電池生產加工用智能型廢氣處理設備,包括有底板等,所述底板上安裝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接有處理殼,所述處理殼上設置有進氣口、進水口和排水口,所述處理殼內轉動連接有往復絲桿,所述往復絲桿上螺紋套設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與所述處理殼密封式滑動連接。本發明設置有移動板等部件,啟動旋轉電機,進而旋轉電機的輸出軸帶動往復絲桿進行旋轉,往復絲桿旋轉進而使得移動板向下移動,進而使得處理腔內的大小逐漸收縮,進而廢氣被壓縮至處理液的內部,如此使得液體與廢氣相互接觸,而由于處理液會與廢氣進行反應,進而促進了廢氣與處理液的充分混合和反應,有助于加速反應速率,提高處理效果。
本發明授權一種鋰電池生產加工用智能型廢氣處理設備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鋰電池生產加工用智能型廢氣處理設備,包括有底板101,所述底板101上安裝有支架102,所述支架102上固接有處理殼111,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殼111上設置有進氣口1111、進水口1112和排水口1113,所述處理殼111內轉動連接有往復絲桿202,所述往復絲桿202上螺紋套設有移動板203,所述移動板203與所述處理殼111密封式滑動連接,所述處理殼111頂面安裝有旋轉電機201,所述旋轉電機201的輸出軸與所述往復絲桿202固接,所述移動板203將所述處理殼111內部分割成設備腔1114和處理腔1115兩部分,所述處理腔1115內分布有固定筒301,所述固定筒301上設置有進液口3011和出液口3012,所述進液口3011和所述出液口3012處均設置有單向閥304,所述固定筒301內密封式滑動連接有活塞302,所述活塞302與所述移動板203之間固接有固定桿303,所述處理殼111內中部固接有固定座305,所述固定座305上分布且固接有水箱306,所述水箱306的一側連通有直管307,所述直管307上分布且連通有第一噴頭308,所述水箱306與所述出液口3012通過水管連通,所述固定座305上分布且轉動連接有齒輪312,所述直管307地一端貫穿所述水箱306并與所述齒輪312固接,且所述直管307上設置有用于進入液體的通槽3071,所述移動板203的底面分布且固接有齒條311,所述齒條311與所述齒輪312相互嚙合,所述移動板203的頂面安裝有第一電磁閥401,所述第一電磁閥401與所述處理腔1115連通,所述第一電磁閥401的上部固接有伸縮管402,所述處理殼111的上方設置有排氣管112,所述排氣管112內安裝有引風機114,所述排氣管112的一端安裝有檢測器113,另一端通過氣管與所述伸縮管402連通,所述設備腔1114內安裝有氣囊331,所述移動板203地底部分布且安裝有第二噴頭332,所述第二噴頭332通過氣管和單向氣閥與所述氣囊331連通,所述氣囊331通過氣管和單向氣閥與所述排氣管112連通,所述進氣口1111處連通有進氣管501和第四電磁閥508,所述進氣管501內密封式滑動連接有濾網502,所述進氣管501內固接有固定架506,所述固定架506上轉動連接有轉軸507,所述轉軸507的一端固接有扇葉503,另一端固接有刮板504,所述刮板504與所述濾網502抵接,所述進氣管501上設置有排污管505和活動門511,所述活動門511通過鎖定部件進行固定,所述活動門511密封式轉動連接在所述進氣管501上,所述鎖定部件包括有轉動連接在所述進氣管501上的鎖定桿521,所述鎖定桿521的一端設置有螺紋且螺紋套設有鎖環522。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浙江華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311200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浦陽鎮浦工一路17號2幢;或者聯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據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據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