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布艾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程學飛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獲悉安徽布艾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高效防堵污泥濃縮脫水罐獲國家發明授權專利權,本發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6986782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8-26發布的發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明授權的專利申請號/專利號為:202311042581.0,技術領域涉及:C02F11/121;該發明授權一種高效防堵污泥濃縮脫水罐是由程學飛設計研發完成,并于2023-08-17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高效防堵污泥濃縮脫水罐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明涉及污泥處理設備領域,且公開了一種高效防堵污泥濃縮脫水罐,包括污泥脫水罐和濃縮污泥儲存罐,污泥脫水罐與濃縮污泥儲存罐連接有污泥出料通管,污泥脫水罐的內部中心處轉動設置有四組可停頓式圓周運動布的污泥脫水框,且污泥脫水罐中還設置有轉動驅動機用于構驅動污泥脫水框,污泥脫水罐中對應出料端一周依次間隔九十度處分別設置有壓濾脫水機構、出料機構和清潔機構,轉動驅動組件中設置有控制壓濾脫水機構、清潔機構運動的傳動齒輪組;該脫水罐中四組污泥脫水框可同步進行濃縮污泥出料、機械壓濾脫水、脫水后泥餅出料以及清潔作業,且每組污泥脫水框可依次進行上述作業,該脫水罐具有高效的防堵性、節能性、同步性以及脫水率相同性。
本發明授權一種高效防堵污泥濃縮脫水罐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高效防堵污泥濃縮脫水罐,包括污泥脫水罐1和濃縮污泥儲存罐3,所述污泥脫水罐1側面外壁固定連接有向上傾斜的污泥出料通管2,且污泥脫水罐1通過污泥出料通管2與濃縮污泥儲存罐3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出料通管2延伸進污泥脫水罐1內部的端口為出料端,所述污泥出料通管2的出料端設置有可自動復位的封口組件; 所述污泥脫水罐1的內部中心處轉動設置有轉筒7,所述轉筒7的外壁上固定連接有四組呈十字狀分布的污泥脫水框8,污泥脫水框8的內部為污泥脫水腔,所述污泥脫水罐1的底端設置有與轉筒7連接的轉動驅動機構,用于驅動四組污泥脫水框8做可停頓式圓周運動,所述污泥脫水框8頂端低于污泥出料通管2且相鄰的兩組污泥脫水框8相互垂直,所述污泥脫水框8與污泥出料通管2出料端的封口組件之間設置有開關觸發機構; 所述污泥脫水罐1中對應污泥脫水框8從污泥出料通管2的出料端底部依次轉動九十度處分別設置有壓濾脫水機構、出料機構和清潔機構,所述壓濾脫水機構由脫水壓板13以及帶動脫水壓板13往復下壓的脫水動力往復組件14組成,所述污泥脫水框8的底部開設有多組濾孔,所述污泥脫水框8的底部為傾斜狀,且污泥脫水框8底部內壁最低側與轉筒7靠近,所述脫水壓板13的底部位于污泥脫水框8底部內壁適配的傾斜狀,且脫水壓板13的橫截面與污泥脫水框8中脫水腔的橫截面為相同的矩形面,且污泥脫水框8通過帶有濾孔的底部與脫水壓板13相互擠壓對污泥進行機械壓濾脫水,所述脫水動力往復組件14與轉動驅動機構之間傳動連接,所述清潔機構與污泥出料通管2的封口組件之間連接有壓力傳感器用于電信號傳輸,所述出料機構包括有電動機械抓手和輸送帶組成,且污泥脫水罐1對應連接濃縮污泥儲存罐3的側面外壁開設有貫穿泥餅出料槽44,且出料機構中輸送帶位于污泥脫水框8的下方并通過泥餅出料槽44延伸出污泥脫水罐1的外側; 所述轉動驅動機構包括圓周位移齒輪4、中心齒輪5和主動電機6,所述污泥脫水罐1的底部內壁中心處轉動安裝有圓周位移齒輪4,且圓周位移齒輪4頂端中心處安裝有與轉筒7連接的豎軸,所述污泥脫水罐1底部內壁對應圓周位移齒輪4靠近壓濾脫水機構的一側轉動安裝有中心齒輪5,且中心齒輪5與脫水動力往復組件14之間設置有傳動組件,所述污泥脫水罐1的底端固定安裝有驅動中心齒輪5轉動的主動電機6,所述中心齒輪5上設置有可與圓周位移齒輪4嚙合的長齒組10,所述中心齒輪5上對應長齒組10的兩側均設置有不可與圓周位移齒輪4嚙合的短齒組9,且中心齒輪5對應長齒組10的對立側設置為光滑表面; 所述中心齒輪5上長齒組10和短齒組9的設置區域均為中心齒輪5外環區域的四分之一,所述圓周位移齒輪4上輪齒的設置與長齒組10中輪齒設置相同,且圓周位移齒輪4上輪齒數量為長齒組10的四倍; 所述污泥脫水罐1中對應壓濾脫水機構和清潔機構下方的兩組污泥脫水框8的下方固定安裝有污水聚合槽15。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安徽布艾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239000 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汊河鎮榮華路17號;或者聯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據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據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