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美森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龍曉明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jiān)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獲悉奧美森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專利一種J型管的打孔機構獲國家發(fā)明授權專利權,本發(fā)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5780645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8-22發(fā)布的發(fā)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fā)明授權的專利申請?zhí)?專利號為:202211681414.6,技術領域涉及:B21D35/00;該發(fā)明授權一種J型管的打孔機構是由龍曉明;曹敏;陳家金設計研發(fā)完成,并于2022-12-27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J型管的打孔機構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J型管的打孔機構,J型管包括直管段和彎鉤段,打孔機構包括夾模組件和沖孔組件,夾模組件上設置有能夠夾住J型管并使J型管保持固定形狀的夾管塑形結構,夾模組件上還設置有能夠在其夾住J型管時使彎鉤段自由端的內側部分外露的避讓槽,沖孔組件包括頂針、沖孔針以及打孔驅動裝置,頂針由打孔驅動裝置驅動時從彎鉤段的端口插入彎鉤段內部,頂針上設置有與沖孔針配合的沖模孔,沖孔針由打孔驅動裝置驅動時可伸入避讓槽,沖孔針伸入避讓槽中后由打孔驅動裝置驅動而朝著J型管移動以在J型管的彎鉤段打孔。本發(fā)明能夠在夾壓塑形J型管的同時自動地對J型管進行打孔,實現(xiàn)了自動化加工,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發(fā)明授權一種J型管的打孔機構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J型管的打孔機構,所述J型管(1)包括直管段(11)和彎鉤段(12),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孔機構包括夾模組件(2)和沖孔組件,所述夾模組件(2)上設置有能夠夾住J型管(1)并使J型管(1)保持固定形狀的夾管塑形結構,所述夾模組件(2)上還設置有能夠在其夾住J型管(1)時使彎鉤段(12)自由端的內側部分外露的避讓槽(201),所述沖孔組件包括頂針(3)、沖孔針(4)以及打孔驅動裝置,所述頂針(3)由所述打孔驅動裝置驅動時從所述彎鉤段(12)的端口插入彎鉤段(12)內部,所述頂針(3)上設置有與所述沖孔針(4)配合的沖模孔(31),所述沖孔針(4)由所述打孔驅動裝置驅動時可伸入所述避讓槽(201),沖孔針(4)伸入避讓槽(201)中后由打孔驅動裝置驅動而朝著J型管(1)移動以配合頂針(3)在J型管(1)的彎鉤段(12)打孔,所述夾模組件(2)包括第一夾模塊(21)、位于第一夾模塊(21)右側的第二夾模塊(22)以及能夠驅動二者相對運動的夾模驅動器,所述第一夾模塊(21)和第二夾模塊(22)之間設置有導向結構; 所述夾管塑形結構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夾模塊(21)右側壁上的J形的第一夾槽(211)、以及設置于所述第二夾模塊(22)左側壁上的J形的第二夾槽(221),所述第一夾模塊(21)與第二夾模塊(22)閉合時,所述第一夾槽(211)和第二夾槽(221)之間形成用于夾緊收納J型管(1)的J形孔(202); 所述避讓槽(201)的開口朝下,所述J形孔(202)包括用于夾緊收納J型管(1)的直管段(11)的直孔段及用于夾緊收納J型管(1)的彎鉤段(12)的彎孔段,所述彎孔段的遠離直孔段的內彎部分與所述避讓槽(201)導通; 所述J形孔(202)的兩端開口均朝下,所述第一夾模塊(21)上設置有可左右導向的導向孔(212),所述導向孔(212)位于所述第一夾槽(211)環(huán)繞的區(qū)域,所述導向孔(212)內活動設置有承接件(23),所述承接件(23)的頂部輪廓與所述第一夾槽(211)的彎鉤部分平行,所述承接件(23)的前側輪廓與所述第一夾槽(211)的平直部分平行,所述第一夾模塊(21)與第二夾模塊(22)打開時,第一夾模塊(21)和第二夾模塊(22)之間形成可供J型管(1)進入其中的豎向空隙(204),所述承接件(23)連接有能夠驅動其移動至所述豎向空隙(204)中以承接J型管(1)的接管驅動器(24); 所述導向結構包括沿著左右方向設置在所述第二夾模塊(22)上的導孔(222)、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夾模塊(21)上并與所述導孔(222)滑動配合的導桿(213)。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lián)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奧美森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其通訊地址為:528400 廣東省中山市南區(qū)大新路01號之一;或者聯(lián)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lián)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jù)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shù)據(jù)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shù)據(jù)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fā)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yè)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jù)或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