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蔡圖獲國家專利權
買專利賣專利找龍圖騰,真高效! 查專利查商標用IPTOP,全免費!專利年費監(jiān)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龍圖騰網獲悉濟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的專利一種地質勘探用擴孔設備獲國家發(fā)明授權專利權,本發(fā)明授權專利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授權公告號為:CN118704902B 。
龍圖騰網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在2025-09-12發(fā)布的發(fā)明授權授權公告中獲悉:該發(fā)明授權的專利申請?zhí)?專利號為:202410983153.6,技術領域涉及:E21B7/28;該發(fā)明授權一種地質勘探用擴孔設備是由蔡圖;王闖;韓文撐;鮑建泉;陸建同;呂福冉;陳振;李榮軍;任剛設計研發(fā)完成,并于2024-07-22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
本一種地質勘探用擴孔設備在說明書摘要公布了: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地質勘探用擴孔設備,涉及地質勘探擴孔領域,包括底鉆組件、排泥管以及擴孔組件,所述排泥管設置于所述底鉆組件的頂部,所述排泥管的圓周外壁固定連接有第二螺旋葉片;活動管,所述活動管的一端插接在所述排泥管的內部,所述活動管遠離所述排泥管的一端設置有固定筒,所述排泥管的內部開設有活動槽,所述活動管的底端固定連接有限位環(huán)。本發(fā)明在對地質勘探鉆孔時可以對泥土進行有效的排泄,保證了泥土不會對底鉆組件產生較大的Y軸方向的阻力,同時在鉆孔過程中能夠保證良好的穩(wěn)定性,方便了后續(xù)擴孔組件的擴孔工作,同時還能夠在鉆孔的過程中通過高壓水流對底鉆組件中的第一鉆頭和第二鉆頭進行高效沖洗。
本發(fā)明授權一種地質勘探用擴孔設備在權利要求書中公布了:1.一種地質勘探用擴孔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鉆組件(1); 排泥管(2),所述排泥管(2)設置于所述底鉆組件(1)的頂部,所述排泥管(2)的圓周外壁固定連接有第二螺旋葉片(12); 活動管(9),所述活動管(9)的一端插接在所述排泥管(2)的內部,所述活動管(9)遠離所述排泥管(2)的一端設置有固定筒(4),所述排泥管(2)的內部開設有活動槽(10),所述活動管(9)的底端固定連接有限位環(huán)(11); 擴孔組件(3),所述擴孔組件(3)設置于所述固定筒(4)的圓周外壁; 所述固定筒(4)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對接筒(5),所述對接筒(5)的頂端圓周外壁開設有螺紋槽(6),所述對接筒(5)靠近所述螺紋槽(6)的一端開設有安裝孔(7); 調節(jié)組件(8),所述調節(jié)組件(8)設置于所述固定筒(4)的內部,所述底鉆組件(1)包括鉆管(1001),所述鉆管(1001)的圓周外壁固定連接有連接板(1010),所述連接板(1010)的底部開設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的內部設置有第一鉆頭(1005)和第二鉆頭(1008),所述第一鉆頭(1005)的規(guī)格大于所述第二鉆頭(1008),所述第一鉆頭(1005)靠近所述連接板(1010)的底部,所述連接板(1010)的一側外壁固定連接有等距離分布的凸塊(1006),所述連接板(1010)的數(shù)目為六組,所述連接板(1010)與另一組所述連接板(1010)圍成有導流道(1007),所述鉆管(1001)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對接頭(1015),所述對接頭(1015)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所述對接頭(1015)與所述排泥管(2)螺紋連接,所述鉆管(1001)的圓周外壁開設有排泥槽(1009),所述排泥槽(1009)開設在兩組所述連接板(1010)的中部,所述鉆管(1001)的頂部開設有環(huán)槽(1011),所述排泥槽(1009)與所述環(huán)槽(1011)相連通,所述鉆管(1001)的圓周內壁開設有等距離呈圓形分布的分流槽(1012),所述分流槽(1012)的圓周內壁固定連接有噴射器(1013),所述鉆管(1001)的圓周外壁開設有出液孔(1002),所述出液孔(1002)與所述分流槽(1012)相連通,所述噴射器(1013)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出液孔(1002)的外部,所述噴射器(1013)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等距離呈圓形分布的環(huán)塊(1003),兩組所述環(huán)塊(1003)圍成有分散槽(1004),所述鉆管(1001)的圓周內壁固定連接有第一螺旋葉片(1014)。
如需購買、轉讓、實施、許可或投資類似專利技術,可聯(lián)系本專利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濟寧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其通訊地址為:272004 山東省濟寧市海關路11號;或者聯(lián)系龍圖騰網官方客服,聯(lián)系龍圖騰網可撥打電話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龍圖騰網”。
1、本報告根據(jù)公開、合法渠道獲得相關數(shù)據(jù)和信息,力求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數(shù)據(jù)的最終完整性和準確性。
2、報告中的分析和結論僅反映本公司于發(fā)布本報告當日的職業(yè)理解,僅供參考使用,不能作為本公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依據(jù)或者憑證。